咸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听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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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听课人员 1 、校内成人高等教育各教学班:成人教育处领导、学院主管成教工作领导、班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 2 、校外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点:成教处领导、教学管理办公室、设点单位主管领导、教学点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听课方式 常年不定期随机听课,听课人员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听课时间,事先可不通知任课教师。 三、听课对象 承担成人高等教育不同类别、层次的本、专科教学的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四、听课记录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都要填写好《咸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听课表》,并将教学建议集中,由教学管理办公室反馈给授课教师,帮助其扬长避短。所有听课人员须将听课表送成教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五、听课评价结果 各级领导和专家的听课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和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建设的重要指标。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成教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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